号上的629名移民获救于地中海海域,目前没有任何国家承担协调搜救工作的法定 责任。距离最近的国家利比亚尚未 正式建立搜救区,也未设立海上救援协调中心。事实上,意大利通过协调“利比亚搜救区”的搜救活动填补了这一空白。即使这使得意大利成为《搜救公约》下的责任国,也只能说明它必须带头寻找登陆港口。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意大利有义务允许移民在其领土上登陆。
人权法的局限性
鉴于海事法的限制,水瓶座号上 629 名获救人员可以诉诸人权法,认为意大利和马耳他不允许他们进入其港口侵犯了他们的生命权。但是,国家只对处于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负有人权义务。在公海上,当国家官员在特定事件现场并对寻求保护的个人实施有效控制时,国家被认为行使管辖权(例如参见Hirsi案)。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意大利或马耳他的国家船只驶往公海,物理阻止水瓶座号靠近其各自领土,水瓶座号上的人员就会发现自己处于其管辖范围内。
确立人权管辖权会变得更加复杂。尤其是通过指示“水瓶座”号待命,意大利无疑对其行使了一定的控制权。然而,目前尚不清楚这种控制是否足以将“水瓶座”号上的人员纳入意大利的管辖范围。正如我们在即将发表的文章(“非政 WhatsApp 号码数据 府组织和海上搜救”,下周起可在此处获取)中所说,此类指示只能被视为合作请求,而不能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命令。然而,欧洲人权法院愿意超越一项措施的严格法律资格,而是考虑它赋予特定国家对某种情况或个人事实上的权威和控制权的程度。
海上妇女诉葡萄牙案
尽管管辖权问题并未得到明确解决,但法院似乎认为,只要政府向涉案非政府组织船只船长发出通知,禁止其进入葡萄牙领海,并在其附近部署一艘军舰,就足以使《欧洲人权公约》适用。虽然法院尚未确定搜救指令对于确立管辖权的相关性,但一个有趣的 与有影响力人士的合作 判例案例 是最近一起搜救事件中十七名幸存者向意大利提出的申请,该事件中多人溺亡,另一组获救人员被送回利比亚。
因此,按照现行法律,意大 购买电子邮件列表 利和马耳他关闭“水瓶座”号港口的决定显然并不违反人权法。
我们需要谈谈欧洲……
因此,无论是海洋法还是人权法,都没当沿海国家的代 有对类似“水瓶座”号的事件做出明确的规定。意大利和马耳他未能为“水瓶座”号提供安全庇护至少令人遗憾,但并不一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