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只遵守 2003 年 CAN-SPAM 法案還不夠

每個商業電子郵件寄件者都了解 2003 年的 CAN-SPAM 法案,但您是否知道僅遵守 CAN-SPAM 法規還不夠? 「不夠」是指,如果您認為遵守 CAN-SPAM 是您所要做的全部事情,那麼您還需要遵守您的電子郵件發送平台以及託管您所在電子郵件收件匣的收件匣提供者的規定發送電子郵件,好吧,您需要繼續閱讀。

事情是這樣的:2003 年的 CAN-SPAM 法案並不要求您在開始向人們發送電子郵件之前獲得他們的同意。 CAN-SPAM定義了同意,但並不要求同意。事實上,聯邦貿易委員會律師克里斯托弗·布朗 (Christopher Brown)對 CAN-SPAM 的解釋​​是:「CAN-SPAM 法案並不要求商業電子郵件的發起者在向收件人發送商業電子郵件之前必須徵得收件人的同意。換句話說,沒有選擇加入的要求。

但是,CAN-SPAM 並沒有規定未經同意

是可以接受的。事實上,它對同意的問題保持沉默。但你知道在同意的問題上什麼是不沉默的嗎?每個電子郵件發送平台(ESP、CRM 等) 亞馬遜資料庫 的服務條款。你知道還有什麼在同意問題上沒有沉默嗎?您向其發送電子郵件的每個收件匣提供者的服務條款和反垃圾郵件政策。它們都要求您獲得郵件列表中每個人的同意,這意味著至少他們已經選擇加入。

例如,MailChimp 要求「您的聯絡人必須同意」。 Constant Contact 表示,您可以透過 Constant Contact 向人們發送電子郵件,「只要清單中的每個聯絡人都給予您許可」。 MailerLite 解釋說「您的電子郵件清單必須基於權限」。繼續,繼續。沒有任何合法的電子郵件發送平台允許您向包含未經您許可的人員的郵件清單發送電子郵件。

特殊數據

對於收件匣提供者也是如此當然,大多數收

件匣提供者不會發布進入使用者收件匣的規則,因為垃圾郵件發送者總是試圖欺騙他們的系統,儘管 Gmail 確實規定「僅向想要從您那裡收到郵件的人發送郵件」。

但收件匣提供者以另一種方式表達他 為什麼獲得認證對您的組織有好處? 們的規則:當您向未經您同意的使用者發送電子郵件時,他們會將其放入垃圾郵件資料夾中。或者甚至可能阻止您的電子郵件。或把你拉入黑名單。事實證明,CAN-SPAM 並沒有對此保持沉默。 CAN-SPAM 明確規定,如果這些收件匣提供者願意,他們可以拒絕您發送給其使用者的電子郵件!如果他們發現您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發送電子郵件,毫無疑問,他們會想要這樣做。

事實上,CAN-SPAM 明確規定「本法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為對網路存取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法律條款下採用、實施或執行某項服務的合 資料庫到數據 法性或非法性產生任何影響。拒絕傳輸、路由、中繼、處理或儲存某些類型的電子郵件訊息的政策。換句話說:ISP 和收件匣提供者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絕或不發送您發送給他們的電子郵件,甚至根本沒有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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